中考结束后,许多学生都希望能够进入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那么,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求和专业方向是什么呢?老师从互联网收集到学校的招生要求、条件、入学分数、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供同学们参考参考!
1、学生需要具备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2、年龄在14~18岁之间。
3、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自学能力。
4、符合招生标准。

荔波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原名“荔波县职业学校”的学校成立于1984年9月。 1985年9月,更名为“荔波县职业学校”。 1988年更名为“荔波县民族职业学校”。 2001年增设了“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 2005年9月更名为“荔波县职业学校”。同年11月,教育部升格为“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荔波张江驾校成立于2008年6月。同年7月,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黔南旅游学校”在全州各地招生。 2009年1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开展各种短期社会培训,实行“一班四校一体化”(荔波职业学校、荔波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荔波张江驾驶培训)学校、南方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942人,短期学生1760人。学期社会培训,学生就业率92%,现有教职工97人,专职教师82人,本科学历60人,高级职称1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62%。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德第一、技能第一、艰苦奋斗、乐观向上”的校训,以“家长、学生、社会、企业”为主要目标、1.5+1.5等办学模式,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名校联合办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关心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 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实验基地”,同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基地”; 2008年10月,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部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 黔南州教育局于2008年12月被评为“绿化先进学校”,并于2008年获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黔南州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被评为“劳务输出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县委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县政府工作先进集体。
“十二五”期间,努力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不断推进地方职业技术教育。
荔波中职招生要求:
1.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生、前毕业生、未进入高等教育的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职工等。
2. 兼职招生:22岁以上社会学生。
荔波县中职学校秋季学费:
1、学费全免(享受国家每年2000元学费),严格按照黔南物价局制定的政策执行。
2、教材费150元/人,住宿费150元/人。
3、被子自带,也可在学校超市购买。每套260元/套(新产品包括填充物、被套、枕芯、床单、被套、枕套)。 (注:床宽1米,长2米),军训服50元/套(可自行购买或在学校超市购买)。
荔波县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1、在学校学习期间,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2年)。
2、贫困户子女在学习期间备案登记的,每年还可享受国家补贴1900元(享受期2年)。
3: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总之,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求方面,学校要求招生对象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14周岁到18周岁之间,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学习。同时,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还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例如,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类专业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和空间想象能力,报考3+3中高职贯通班专业的学生需要中考分数及具备较好的语言沟通和交际能力,报考幼师类专业则需要良好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